本报讯 (记者 祝 闯) 日前,重庆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等联合印发《重庆市老年人能力评估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老年人能力评估工作。
《实施办法》提出,老年人能力评估工作应当遵循客观公正、科学规范、标准统一、协调一致、严格保密的基本原则。市民政局负责老年人能力评估工作的政策制定、统筹实施,建立完善市级老年人能力评估机构库、老年人能力评估人员库。各区县民政部门负责本辖区老年人能力评估工作的具体实施。各级民政、卫生健康等部门要做好老年人能力评估相关数据共享。
《实施办法》明确,有评估需求的老年人可由本人或其监护人、代理人通过“渝快办”“渝悦·养老”应用进行线上申请,也可向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养老服务机构进行线下申请。乡镇(街道)、养老服务机构是受理老年人能力评估申请的责任主体,应及时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对申请信息进行初步核查。评估机构组织评估人员开展现场评估。评估人员依托“渝快办”“渝悦·养老”应用,采集评估信息,形成评估记录。评估专家依据现场采集信息综合评估后提出评估结论。区县民政部门依据评估结论为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补贴、为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安排集中照护服务等。各级民政部门应加强对评估机构、评估人员的监督,探索建立退出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