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6-23 10:17
来源: 江西省民政厅
近日,为持续推进老年友好型社会建设,根据全国老龄办部署要求,省老龄办印发《关于组织开展2025―2026年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正式启动创建各项工作。
《通知》指出,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工作由各级老龄办组织实施,创建主体为全省城乡社区,社区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可按自愿原则逐级申报。此次创建全省共分配名额66个,按照部署培训、申报审核、统筹推荐、确定名单、组织实施、评估验收、命名发布和总结推广等程序开展。已获得“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称号的城乡社区,不重复参与申报及创建。
《通知》要求,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各级老龄办统筹协调作用;要严格审核把关,确保各项程序符合创建工作要求;要严明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要强化典型宣传,打造优秀社区样板;要实行动态管理,加强对已命名社区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据悉,全国老龄办同步印发了《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指引(2025年)》,按照城镇社区和农村社区两种不同类型社区分别制定了创建指引和评分细则,使创建工作更贴合老年群众实际、满足老年群众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