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孙彦川) 近日,云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推动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有关金融机构等,做好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五篇大文章”,提升金融服务云南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质效。
《实施意见》要求,要围绕“有一种叫云南的生活”这一主题,挖掘旅居养老多元价值,加大对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基础设施适老化改造、老年用品制造等银发经济的金融投入;要加强养老资金投资管理,健全养老服务商业保险体系;要加强金融知识宣传教育,加大涉老非法金融活动防范和打击力度,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
《实施意见》提出,鼓励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银行发行专项金融债券,支持养老、旅居、科创等领域发展。常态化推进养老、清洁能源等领域符合条件的项目发行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支持各类金融机构与养老服务等专业中介机构合作,提升金融服务专业化水平。依法依规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对符合政策要求的养老、文旅等产业贷款给予贴息、融资担保费用补贴等。